各系、辅导员和全体学生:
为进一步深入推进“职业经理人学院”建设,根据川教外事函【2013】116号文件精神,经学院研究,决定在2013、2014级学生中组织15名优秀大学生参加“四川大学生香港行”学习交流活动。请各系和辅导员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,欢迎符合条件的学生自主申报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的基本情况
1.活动概况。“四川大学生香港行”由香港职业训练局与四川之友协会、四川省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联合主办,包括我校在内的四川5所高职院校今年将组建10个团、每团15人赴香港考察交流。其目的在于让香港青年学生与四川青年学生实现交流、互访、学习和思考,研究两地职业教育的差异,加深川港学生对两地社会、文化的认识了解,促进两地学生的交流与互动。
2.组团人数。15名学生,其中男生或女生不少于3人。
3.到香港的出团时间。2015年7月6日-7月10日。
4.收费安排。本活动由香港青年事务委员会提供部分资助。赴港学生每人收取人民币1200元,保险费人民币100元。此费用包括到港后的生活补贴、交通补贴、学习考察费用等。
学院给予每人600元交通补贴,不足部分及其余费用由学生自理。
5.在港食宿。在港期间住宿于香港“长江之家”(免费)。活动期间所有行程均由接待单位负责包车或搭乘公共交通工具。
二、选拔条件
1.在校表现优秀的学生;
2.专业对口,学习成绩优异,积极上进;
3.善于沟通,语言表达能力强;
4.对“大学生香港行”社会实践活动有一定的了解;
5.有较强的文字归纳能力,活动结束需完成考察交流学习报告。
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以由班级、系部推荐或自主申报:(1)获得国家奖学金;(2)获得励志奖学金;(3)学生党员或预备党员;(4)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并受到学院及其以上表彰的;(5)参加国家或省级竞赛并获得一、二、三等奖者;(6)综合素质评定分值班级第一名;(7)在某方面有突出事迹或表现。
三、选拔程序
1.学生在网上下载并填写申报表;
2.辅导员对申报条件进行确认并填写确认意见;
3.系填写推荐意见;
4.学生处审定后公示;
5.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厅。
四、时间安排
1.2015年5月20日前学生根据条件自行申报;
2.2015年5月21日-23日,辅导员和系党总支审核推荐;并由学生自己将申报表交学生处曾君老师处;
3.2015年5月25日前学生处审定并公示;
五、通行证办理
学院国际交流中心协助办理,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。
六、其它
团队人员选拔完毕后,学院将确定团长1人、副团长2人,按教育厅安排进行培训后出行。
学生处、国际交流中心
2015年5月14日